12月4日下午,浙江万里学院法学院在7310会议室举行第六个国家宪法日活动周系列活动之“宪法在我心中”师生宪法学习交流会。会议由法学院张建国书记主持,姜彦君教授主讲,法学院三十余名学生代表们一同参与探讨学习。
法学院前期开展了一系列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包括举办宪法知识竞赛,宪法晨读,孙祥生老师参加宁波市地方立法研讨会,法学院教师投稿8篇论文参加征文比赛,社区法治矫正等。旨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引导青年学生自觉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张建国书记首先提到,在我国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因为宪法是我国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代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着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19届4中全会提到,我们要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推进现代化,分步骤地实现。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乡村等推进中,宪法法律地位更加突出重要,在此时学习宪法精神更加有意义。
接着,姜彦君教授向我们讲述了她从教33年以来对于宪法初浅认识到实践运用。姜教授告诉同学们,宪法是构建一个国家框架的大法,强调了我们要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和共产党的领导。同时,宪法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也规定了公民要履行相应的义务,公民的行为要以宪法为准绳,宪法要贯彻落实到实践操作之中,将宪法精神时刻牢记在心。
最后,学生们自由向姜教授进行提问解答,彭昶同学就“宪法实施”问题向姜教授请教,姜教授讲解到:首先,我国目前宪法并未得到完全落实,存在社会保障不均衡、教育资源不公正等问题;其次,由于我国不允许引入宪法作为审判依据,因此无具体途径落实;第三,正是因为宪法规定了基本原则,所以可以通过层层立法落实到具体事项。随着社会的进步,法制已经发生变化,由法制变为法治,在要求制度法制化的同时也要求法律的执行和遵守也要法制化。姜教授强调,宪法为根本法,无宪皆非法。
通过这次宪法日的活动,同学们都深刻的理解到增强全民宪法意识是对党和国家实现依法治国坚强正是决心的一个展示,说明了党和政府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问题上是严肃真诚并且坚定的,可以说,这次活动很好的弘扬了法治精神,发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同学们认识到宪法意识的培养队以自己人格健全的重要意义所在,使宪法意识真正成为大学生人格心理结构中必不可少的主体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