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7日18:00,商学院学生第八党支部在62#114开展党支部生活会。学生支部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本次活动,请假的正式党员、预备党员自行安排时间观看相关文件。
本次生活会大家一起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充分认识修订《条例》的重大意义,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1997年印发《试行条例》,在经过了七年的实践检验后,随着政治形势的发展,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出现。2003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纪处分条例》被注入新的时代内涵,并以正式条例的形式颁行,从而使党纪处分制度建设又进入了新的阶段。从修订的内容来看,新条例的一个显著特点是进一步突出政治性。新《条例》既是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全面贯彻,又是对反腐败斗争新形势的精准研判。“新《条例》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彰显了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重在立规”,明确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项纪律”,更加突出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红线”。 因此,我们作为学生党员,要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我们的言行,在学习上要用正确的理论武装我们的头脑,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在工作上要兢兢业业,积极向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勇挑重任,做好表率,真正起到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