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工第二党支部10月份党日活动总结
发布时间:2018-10-31   浏览次数:13

    1018下午,教工第二党支部在332办公室召开大会,学习党的民主集中制和党员权利与义务教育材料。

    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它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党章明确将坚持民主集中制列为新时期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实现的四项基本要求之一。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坚持党的性质,正确处理党内关系,调动广大党员积极性、自觉性,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组织保证。每个共产党员都应当自觉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

    发展党内民主,充分发挥党员的积极性。在党内生活中,每个党员都应根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和义务,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勇于探索,敢讲真话。要积极主动地参与党报党刊上关于政策问题的讨论,为领导机关的决策贡献自己的智慧。要积极地参加党内选举和对领导干部的评议、监督活动,认真行使自己作为一个党员的民主权利,为发展党内民主作出自己的努力。

    加强民主基础上的集中,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党章对民主集中制规定了六项基本原则,这些基本原则既体现了民主精神,又体现了集中精神,是民主和集中、自由和纪律的辩证统一。在这些基本原则中,第一条即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中央。这是对我们党内生活秩序的总概括,是正确处理党内各种关系的基本准则,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包含或贯通其他五条基本原则的性质,对于实现党的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具有更为决定性的意义。每个党员都要按照四个服从的要求去做,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保证党的路线和中央的决策顺利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