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层干部和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因私护照(通行证)集中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25   浏览次数:877

各分党委(党总支):

目前尚有部分暑期借出的、新晋升职务(职称)的、新办理因私护照(通行证)的中层干部和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未交因私护照(通行证),请于9月21日前交至党委组织部集中管理。

按照相关规定,全校中层干部和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拒交因私护照(通行证)。对因丢失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时上交的,须本人作出书面报告,由各分党委(党总支)书记签字(盖章)后由各分党委(党总支)统一交组织部。

请分党委(总支)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并做好登记。

联系人:巩联系电话:88222339



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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