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教工第二支部支部成员评议会议
发布时间:2018-01-15   浏览次数:10

内容:民主评议

地点:7407

参加人:全体支部成员

主持人:王宏志

评议人发言摘记

1.姜彦君老师:自我评议:这一年忙忙碌碌,在身体不是很好的情况下,在教学科研下完成了任务,两个“基地”终于落成,自认为是具有崇高的道德情操和社会公德的教师,缺点是政治理论学习需要加强,自评为合格。

卢剑锋老师:姜老师道德品质高尚,积极参加党的生活,有很好的义务素质,师德师风合格。

王宏志老师:姜老师是我们科研的带头人,排头兵,完成了许多地方横向课题,教学业务一直是好评,优秀。

张倩老师:姜老师作为学科带头人,在地方法制建设中发挥了领导作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成绩显著,优秀。

欧世龙:附议,优秀。

徐巍:我认为姜老师勇挑重担,优秀。

孙祥生:附议,优秀!

余妙宏:姜老师履行党员职责,在教学管理教学建设各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建议带动其他年轻教师共同进步!

其他评议:

王宏志:小华同志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各种活动。在如栋老师调离之后,付出很多努力,承担起了团学重任,在辅导员岗位上认真工作,表现出良好的服务意识和进取精神,表现优秀!

余妙宏:小华在学务岗位上带领学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严格要求自己,在学院的班风、学风工作上面有了更好的提升,合格。

张倩:作为专职辅导员,责任心很强,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参加学院工会组织的运动会等活动,表现突出。

孙祥生:附议,合格。

卢剑锋:没有意见。

欧世龙: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