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一项基础工程,是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教党﹝2017﹞8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委教育工委“党建质量提升攻坚”行动和市委“党建争强”的要求,结合学校党建工作计划和学校实际,学校将开展2018年上半年组织发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在计划内发展党员数量
各分党委(党总支)根据下达的 2018年上半年党员发展指导计划数开展党员发展工作,严格在计划内控制发展党员数量。在计划数内,各分党委(党总支)上报的预审名单中未通过社区党工委、组织部预审,或经公示发现问题,确需暂缓发展的,原则上不得替换发展对象,党委组织部视情况另行调配。
二、优化发展党员队伍结构
1.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原则,认真研究、不断优化大学生党员的年级分布结构,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要防止和避免突击发展、长期不发展、发展数量大起大落等不正常现象。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2.要把发展党员工作与人才培养工作结合起来,应在教职工中加大吸收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归国留学人员和优秀青年教师的力度。教师党员发展人数不占分党委(党总支)发展计划数,但需要提前报送发展计划,学校将教职工发展党员工作成效作为分党委(党总支)年度考核加分项。
三、严格标准,规范程序,确保党员发展质量
从事发展党员工作的人员要按照《中共浙江万里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浙万院党﹝2017﹞11号)文件要求,做到严格标准,规范程序,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各分党委(党总支)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文件,并于4月23日(星期一)前将分党委(党总支)2018年上半年组织发展工作实施细则纸质稿、电子稿交党委组织部。
四、把握好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工作进度
1.新发展党员工作时间安排:
(1)5月4日(星期五)前将组织发展名单报学生社区党工委和组织部预审(预审表见附件)。
(2)5月17日(星期四)之前各分党委(党总支)在学院、社区公示7天完毕,并将支部大会安排报到组织部。
(3)5月25日(星期五)之前召开支部大会。
(4)5月31日(星期四)之前完成组织员谈话。
(5)6月15日(星期五)之前报学校党委讨论。
2.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完成时间:5月31日(星期四)前。
3.完成发展党员、党员转正工作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新入党党员、转正党员的材料及《浙江万里学院2018上半年组织发展表格(预审名单,正式名单,转正名单)》(见附件)交党委组织部审查,同时发送电子版给巩毅。
五、加强入党材料和党员档案管理
分党委(党总支)要加强对发展对象的预审工作、入党材料的审查力度,切实履行审查职责,避免出现材料突击填写和失真现象;要把好发展对象的政治关,并确保入党申请人申请入党时必须年满18周岁,列为发展对象必须年满19周岁;要特别注意材料内的时间关联,尤其是把握好“三个一年”:即列为发展对象时间与列为积极分子时间间隔必须满一年;接收为预备党员时间与讨论转正时间间隔必须满一年;延长预备期转正不得超过一年。各党支部要妥善保管入党材料,进一步完善党员档案管理制度,避免出现材料缺失现象。
六、严格程序,严肃纪律,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重大意义
1.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各级党组织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办理,做到程序完善、手续完备、材料齐全(预审未合格的发展对象不能填写入党志愿书),及时准确录入和更新“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
2.预备党员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是发展党员工作的必经程序,各党支部一定要庄重、严肃、规范、认真举行预备党员入党宣誓仪式。
3.分党委(党总支)书记为本单位发展党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此项工作并承担主要领导责任;支部书记负责具体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党支部委员和其他党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把好质量关。组织发展工作作为分党委(党总支)党建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
4.受到指派对发展对象进行谈话的组织员要严格按照谈话要求履行职责,审查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审查入党材料是否规范,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切实保证审批质量。
5.学校党委组织部将按照“党建质量提升攻坚”行动、“党建争强、聚力攻坚”专项行动的要求,加大对各分党委(党总支)的入党材料填写规范、党员档案和支部大会、入党宣誓仪式的巡查力度。
七、其他事项
各分党委(党总支)2018年上半年党员发展指导性计划数另发。
未尽事宜,请与党委组织部联系。
联系人:陈如栋,联系电话:88222478 巩毅,联系电话:88222339
附件:浙江万里学院2018年上半年组织发展表格(预审名单,正式名单,转正名单)
浙江万里学院2018年上半年组织发展相关表格.xls
党委组织部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