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艺术与建筑学院教工党支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教职工党员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6   浏览次数:11

各位党员: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更好地发挥民主评议在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共浙江万里学院委员会基层党支部工作细则(试行)》(浙万院党﹝201712号)和《中共浙江万里学院委员会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浙万院党﹝201713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17年度教职工党员民主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民主评议大会时间:

201814日。

二、民主评议对象:

民主评议对象为学院教工党支部全体党员(包括学生党支部书记)。

三、民主评议的具体实施:

党员民主评议由支部书记牵头,分党委(党总支)负责把关。 “优秀的党员原则上不超过党支部和党员总数的10%

四、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内容

民主评议党员主要按照党员锋领指数要求,对照基层党支部四讲四有的要求,评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着力解决党的意识不强、发挥作用不够等问题。具体评议内容为:

1.道德品质:指党员应具备和遵守的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

2.党内生活:指党员参加学习教育、组织生活、交纳党费以及履行党内决议等情况。

3.履行职责:指党员履行本职工作的业务素质、事业心、责任感、工作态度、作风成效等方面情况。

4.奉献社会:指党员在参与志愿活动、社会公益活动以及履行一员双岗、帮扶困难群众等方面情况。

5.作用发挥:教师党员主要评议是否能够紧密围绕师德师风建设,在教书育人、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学生党员主要评议是否能够在加强学风建设、提升综合素质、提高创新创业能力、参加社会服务、带领同学共同进步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从事管理和教辅的教职工党员主要评议是否能够在加强作风建设,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宗旨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五、民主评议程序:

1.个人总结。每位教职工党员结合自己过去一年各方面的情况,撰写个人总结,并于201815日前将个人总结书面材料,提交至所在党支部。

2.民主评评。各基层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可结合专题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学院党委委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评议。党员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自评,要实事求是,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组织党员对照标准,在《民主评议表》中进行互评打分,同时吸收群众代表参与并测评。支部委员会对党员自我评价、党员群众互评结果进行梳理汇总和综合分析,形成组织意见,确定评议等次,填写《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党支部)》,报分党委(党总支)。

3.总结汇报。在党员自评、互评、党支部评议基础上,学院召开党委会,综合党员平时工作、生活表现,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填写《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分党委、党总支)》。评议的结果反馈党员本人,并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预备党员要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评议其他材料由学院党委存档备查。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党员民主评议是党内的一项基本制度,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对于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组织书记是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加强组织领导。党支部要将党员民主评议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考评和评议工作取得实效。过程中要做好翔实的会议记录、及时上传基层记实系统。

3.强化监督指导。党委组织部将对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进行督检,凡不符合标准的,要求重新组织评议,确保评议工作质量。

4.重视评议结果运用。各党支部要加大对党员教育、转化和处置力度,对评议为优秀等次的党员要积极予以表彰和宣传,发掘闪光点,并在各类评先评优中优先考虑。对基本合格的党员,所在党组织要开展谈话诫勉,教育引导他们端正态度、整改提高,要采取一对一多对一等结对帮扶方式,扎实做好整改和转化工作。对评议不合格党员要按照党章等有关规定及时处置,处理要慎重,原则要坚持,方法要得当。

5.及时报送材料。教工党支部于2018114日前将《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党支部)》报送学院党委处。

未尽事宜,可与学院党委联系,联系人:曹维文,联系电话:652302


中共浙江万里学院设计艺术与建筑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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