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里学院教职工组织发展工作相关问题指导性意见
发布时间:2017-12-11   浏览次数:384

各分党委(党总支)、支部:

根据《中共浙江万里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教职工党员发展的相关问题指导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各二级党组织要把发展党员工作与人才培养工作结合起来,应在教职工中加大吸收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归国留学人员和优秀青年教师的力度。

二、申请入党

1.年满十八周岁的教职工中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所在部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2.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要及时进行登记,建立《入党申请人名册》,在一个月内派支部委员会成员或正式党员同其谈话,了解其入党动机和对党的认识,同时帮助其分析自己的表现,指出其存在的不足,明确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并对入党申请人在单位(部门)内公示。

3.教工调入前已经提出入党申请并有档案记载,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其申请时间从原申请之日算起。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

1.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的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票决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形成书面材料,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在单位(部门)内公示,并报二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格式参考附件1)。

2.教工调入前已是入党积极分子,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参考原单位的培养考察情况,进行重点培养,原则上必须经过六个月以上的考察培养才能发展。

3.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党组织应当有针对性地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支部委员和培养联系人每半年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4.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要及时制定培养计划,并经常的、有针对性的培养考察。

5.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参加学校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在每年两次的党校班通知后可以学院为单位向党委组织部报名参加学习,原则上党校结业综合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不能吸收入党。

四、党员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1.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在充分征求并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内外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并票决,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中签署意见,经二级党组织同意,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后(格式参考附件2),可列为发展对象。

2.确定发展对象,要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要综合考察其在教书育人、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和群众基础。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

3.党支部必须对确定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要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同本人谈话、阅档、外调和函调结合等方法进行。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在政治历史和重大事件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审要形成综合性和结论性的政审材料。没有经过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发展对象,不能发展入党。

五、预备党员的接收

1.接收预备党员应当严格按照《中共浙江万里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办理,对担任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发展对象,还要听取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

2. 接收预备党员必须由学校党委审批。

六、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二级党组织应当及时将上级党委核准或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并指定培养联系人,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和实践考核等方式,对预备党员继续教育和考察。

2.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预备党员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办理转正的,应向党委组织部通报情况并说明原因。对于需要延长预备期和取消预备党员的资格的,党支部要慎重研究,在支部大会讨论前,必须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情况及处理意见。

3. 预备党员转正应当严格按照《中共浙江万里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办理。

4.教工党员转正,二级党组织审议签署意见后,需报送党委组织部,由校党委审批。

5.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七、发展党员工作的纪律

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二级党组织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办理,做到程序完善、手续完备、材料齐全,发展党员相关信息应从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开始上报相关材料,准确录入《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并及时更新。对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八、请各分党委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切实把教师党员发展,特别是新教师、优秀青年教师吸收到党组织中来。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学校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陈如栋联系电话:88222478,13777138376

党委组织部

                                     20171026



附件1:关于将×××同志进行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的报告

××党委:

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根据党员推荐和群团组织推优情况,经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男,×族,×学历×学位,××单位(部门)任×职,××××年××月××日出生,××年××月参加工作。该同志于××××年××月××日提出申请入党,根据党员推荐和群团组织推优情况(说明具体推荐情况),经支部委员会×××年××月××日研究,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为:×××、×××。

现予备案,请审查。


中共××支部委员会(盖章)

××××年××月××日









附件2:关于将×××同志进行发展对象备案的报告

××党委:

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经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同志为发展对象人选。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男,×族,×学历×学位,××单位(部门)任×职,××××年××月××日出生,××年××月参加工作。该同志于××××年××月××日提出申请入党,×××年××月××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经过党支部的培养和考察,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年××月××日支部委员会研究,认为×××同志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同意确定其为发展对象人选。

现申请备案,请审查。


中共××支部委员会(盖章)

××××年××月××日

浙江万里学院教职工组织发展相关问题指导性意见.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