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里学院商学院党委关于进行党员民主评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1   浏览次数:23


各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更好地发挥民主评议在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党委决定在13个师生党支部中开展2017年度党员民主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成时间:20171211日以前

二、评议对象:商学院全体师生党员

三、评议等次:评议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以党支部为单位,优秀等次的党员人数不得超过党支部正式党员总数的20%

支部名称

正式党员人数

优秀名额

支部名称

正式党员人数

优秀名额

教工第一党支部

10

2

学生第五党支部

6

1

教工第二党支部

16

3

学生第六党支部

10

2

教工第三党支部

18

3

学生第七党支部

4

1

学生第一党支部

12

2

学生第八党支部

4

1

学生第二党支部

6

1

学生第九党支部

6

1

学生第三党支部

12

2

学生第十党支部

3

1

学生第四党支部

6

1

合计

113

21

四、评议内容:本次民主评议党员主要对照“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合格党员标准,以党员思想表现、工作作风、遵守纪律、履行职责、发挥作用、道德品行为主要内容。

 (一)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否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是否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否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党员意识,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是否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和按期交纳党费;

 (三)是否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四)是否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的规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五)是否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创新精神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是否保持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成绩,为地税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五、评议程序: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

 (一)自我评价阶段。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撰写发言材料,对照标准,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二)党内、外评议阶段。先在党支部或党小组内进行党内互评,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先由党员自我总结,然后相互进行评议。评议时,要实事求是,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评议。民主评议会议,可邀请一定数量的群众代表参加。

 (三)组织审定阶段。支委会对党员自我评价、会议评议结果、现实表现等进行梳理汇总和综合分析,形成组织意见,确定评议等次。评议的结果反馈党员本人。对评议为优秀的党员要给予鼓励表扬,对评议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党员,要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组织处置。预备党员要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评议等次。评议材料附件1、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一律由分党委统一存档。


附件1:浙江万里学院商学院党员民主评议表

附件2:浙江万里学院商学院党员民主评议结果汇总表

附件3:浙江万里学院商学院党员民主评议互评表



 中共浙江万里学院商学院党委员会

2017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