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教党﹝2017﹞8号)文件精神,按照学校党建工作计划和学校实际,学校将开展2017年下半年组织发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在计划内发展党员数量
各分党委(党总支)根据下达的 2017年下半年党员发展指导计划数开展发展党员工作,严格在计划内控制发展党员数量。在计划数内,各分党委(党总支)上报的预审名单中未通过社区党工委、组织部预审,或经公示发现问题,确需暂缓发展的,原则上不得替换发展对象,党委组织部视情况另行调配。
二、优化发展党员队伍结构
1.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原则,认真研究、不断优化大学生党员的年级分布结构,确保党员数量均衡发展。要防止和避免突击发展、长期不发展、发展数量大起大落等不正常现象。
2.要把发展党员工作与人才培养工作结合起来,应在教职工中加大吸收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归国留学人员和优秀青年教师的力度。教师党员发展人数不占分党委(党总支)发展计划数,将教职工发展党员工作成效作为分党委(党总支)年度考核加分项。
三、严格标准,规范程序,确保党员发展质量
从事发展党员工作的人员要按照《中共浙江万里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浙万院党﹝2017﹞11号)文件要求,做到严格标准,规范程序,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各分党委(党总支)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文件,并于11月8日(星期三)前将分党委(党总支)2017年下半年组织发展工作实施细则纸质稿、电子稿交党委组织部。
四、把握好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工作进度
1.新发展党员工作时间安排:
(1)11月14日(星期三)前将组织发展名单报学生社区党工委和组织部预审(预审表见附件)。
(2)11月20日(星期一)之前各分党委(党总支)在学院、社区公示7天。
(3)12月4日(星期一)之前召开支部大会。
(4)12月8日(星期五)之前完成组织员谈话。
(5)12月12日(星期二)之前报党委审批。
2.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完成时间:12月8日(星期五)前。
3.完成发展党员、党员转正工作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新入党党员、转正党员的材料及《浙江万里学院2017下半年组织发展表格(预审名单,正式名单,转正名单)》(见附件)交党委组织部审查,同时发电子版。
五、加强材料和档案管理
分党委(党总支)要加强入党材料的审查力度,切实履行审查职责,避免出现材料突击填写和失真现象;要特别注意材料内的时间关联,尤其是把握好“三个一年”:即列为发展对象时间与列为积极分子时间间隔必须满一年;接收为预备党员时间与讨论转正时间间隔必须满一年;延长预备期转正不得超过一年。各党支部要妥善保管入党材料,建立和完善材料管理制度,避免出现材料缺失现象。
六、组织工作要求
1.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各级党组织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办理,做到程序完善、手续完备、材料齐全,及时准确录入和更新“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
2.分党委(党总支)书记为本单位发展党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此项工作并承担主要领导责任;支部书记负责具体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党支部委员和其他党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把好质量关。组织发展工作作为分党委(党总支)党建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
3.受到指派对发展对象进行谈话的组织员要严格按照谈话要求履行职责,审查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审查入党材料是否规范,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切实保证审批质量。
七、其他事项
各分党委(党总支)2017年下半年党员发展指导性计划数另发。
未尽事宜,请与党委组织部联系。浙江万里学院2017下半年组织发展相关表格.xls
联系人:陈如栋,联系电话:88222478
邮箱:48949464@qq.com
附件:浙江万里学院2017下半年组织发展表格(预审名单,正式名单,转正名单)
党委组织部
2017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