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党员同志:
近日,中共宁波市委发出《关于组织全市共产党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监督条例〉的通知》(甬党办传〔2016〕119号),中共浙江省纪委发出《关于组织全省共产党员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通知》(浙纪明电〔2016〕14号)。
通知要求:全体党员(含离退休党员)做到学习“零遗漏、全覆盖”,要求每位党员通读《准则》和《条例》,并在通读后,作出学习报告,交所在“党支部”。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监督条例》的PDF文档,已于2016年11月8日上传至“机关第二党支部QQ群文件栏”。辛苦各位党员同志先行自学,学习报告于2016年11月20日前交 机关第二党支部组织委员:吴章健同志。
附:省、市通知
机关第二党支部
2016.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