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第二党支部关于学习《准则》《条例》并交报学习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18   浏览次数:15

各位党员同志:

近日,中共宁波市委发出《关于组织全市共产党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监督条例〉的通知》(甬党办传2016119号),中共浙江省纪委发出《关于组织全省共产党员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通知》(浙纪明电〔201614号)。

通知要求:全体党员(含离退休党员)做到学习“零遗漏、全覆盖”,要求每位党员通读《准则》和《条例》,并在通读后,作出学习报告,交所在“党支部”。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监督条例》的PDF文档,已于2016118日上传至“机关第二党支部QQ群文件栏”。辛苦各位党员同志先行自学,学习报告20161120日前交 机关第二党支部组织委员:吴章健同志。

  

附:省、市通知

  

  

   机关第二党支部

    2016.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