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与电子商务学院学生第四党支部《准则》和《条例》 专题学习活动总结
发布时间:2016-11-16   浏览次数:18

随着从严治党实践的不断深化,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粹性。浙江万里学院物流与电子商务学院学生第四党支部于20161114日下午在62号楼学院会议室组织开展了《准则》和《条例》专题学习活动,现将学习情况总结如下:

本次专题学习活动应到会正式党员4人,实到4人,预备党员7人,实到7人。

本次专题学习会议由支部书记潘栋辉主持,潘栋辉要求支部的每一位成员认真阅读《准则》和《条例》,以更高的要求认真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在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中不要违反党的原则,要积极为人民服务,让廉洁自律规范于心,外化于行。在会上每位党员学习并传阅了《准则》和《条例》,同时要求每位党员思考如何做一名合格的党员。

经过学习之后大家都有了自己的心得体会:大部分同学认为,作为一名加入到中国共产党这个大家庭的我们,必须要深刻的认识到《准则》和《条例》的内容,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廉洁自律的美好品质。

潘栋辉强调我们要认真履责,自律守纪,让我们一定要好好规范自己行为,不断进步,努力做一名合格的党员。预备党员魏雪静认为,一定要不断加强党性意识,敢于担当责任,既要遵守党的规定,又要领悟其中深意,在行动上争取无愧于中国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预备党员杨巧汝认为,古人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是讲为政者必须身正行直,办事公道。在社会主义中国,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党纪面前没有特殊党员。一个党员干部,不管地位多高,权力多大,只要违法乱纪,终究逃不脱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以身试法者必亡。因此,必须严于律己,以法律己。预备党员张敏英认为,坚持公私分明、坚持崇廉拒腐、坚持尚俭戒奢、坚持吃苦在前。预备党员陈天瑞认为,只有通过全面的经常的教育,真正打牢思想政治基础,筑严思想政治防线,才能牢固树立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

通过这次学习,我们更加明白了党对我们的要求与期望,我们一定会认真遵守党的要求,我们知道“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基层工作任重而道远,而我们学生党员肩负着党赋予的光荣使命,承载着大家的信任和期待,我们一定要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锐意进取,在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中严格按照《准则》要求自己,时刻谨记《条例》,不断的深入学习,努力做一名合格的中国共产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