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追授徐鉴华、潘超俊、徐东成同志“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6-05-22   浏览次数:693

徐鉴华,男,汉族,浙江慈溪人,1962年7月出生,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慈溪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民警、综合室副主任、综合室主任,长河派出所指导员,交警大队横河中队指导员,城区中队一级警督。他满怀热情投身公安事业,坚守基层岗位默默奉献32年,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鞠躬尽瘁。2015年8月5日,在参加联合治理超限超载行动中,被一辆严重超载的工程车撞倒,因伤势过重,不幸因公牺牲,终年53岁。

  潘超俊,男,汉族,浙江温州人,1974年7月出生,1994年5月参加工作,200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温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五大队副教导员、二级警督。他从警21年敬业爱岗,终年忙碌在路面执勤第一线,尽心尽职、忘我工作,为保障群众出行和道路交通安全扑心扑肝地干。2015年12月25日晚,因连续加班、劳累过度,突发暴发性心肌炎,因公殉职,年仅42岁。

  徐东成,男,汉族,浙江龙游人,1964年11月出生,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金华省级高新园区管委会副主任,金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委员,东阳市委常委、副市长,金华市金东区委副书记,金华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金华市政协副秘书长。作为“双博士后”,他满怀技术报国的赤子之心,放弃国外的优厚待遇毅然回国,投身金华的科技事业,为推动当地科技进步和企业创新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2015年10月13日凌晨,徐东成同志因病医治无效去世,终年51岁。

  为弘扬正气,激励广大党员干部以先进为榜样,恪尽职守、奋发有为,省委决定,追授徐鉴华、潘超俊、徐东成同志“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并号召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向三位同志学习。

  学习徐鉴华、潘超俊、徐东成同志,就是要学习他们对党忠诚、信念坚定,把党和人民事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以满腔热忱工作到生命最后一刻的政治品格;学习他们爱岗敬业、刻苦钻研,对待工作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职业操守;学习他们勇于担当、敢打硬仗,面对困难和挑战冲锋在前、克难攻坚的过硬作风;学习他们一身正气、永葆本色,活得纯粹、干得无畏的高尚情操。

  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把三位同志的先进事迹作为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生动教材,广泛开展向徐鉴华、潘超俊、徐东成同志学习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践行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提振精气神、增强执行力,自觉担负“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新使命,为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浙江实践,深入实施“八八战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两富”“两美”浙江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