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授予王盛同志“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6-05-15   浏览次数:747

王盛,男,汉族,浙江台州人,1977年2月出生,2000年8月参加工作,2000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台州市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主诉检察官、公诉二处副处长、公诉一处副处长。从检16年来,他兢兢业业奋战在公诉办案一线,坚持用奉献诠释忠诚,用公正捍卫法律,用真诚换得理解,创造了优异成绩。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和打击,他始终保持积极乐观、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战胜磨难,忘我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书写了不平凡的检察人生,展现了新时期共产党员的光辉形象。

  为弘扬正气,激励广大党员干部以先进为榜样,恪尽职守、奋发有为,省委决定,授予王盛同志“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并号召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向王盛同志学习。

  学习王盛同志,就是要学习他乐观坚毅、忠诚履职,始终把党和人民的检察事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全身心扑在工作上的奉献精神;学习他严谨细致、高度负责,视办案质量如生命,经办大量疑难复杂案件无一差错的过硬作风;学习他牢记宗旨、从检为民,坚持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真诚关心帮助涉案人员家庭的大爱情怀;学习他秉公办案、不徇私情,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廉洁用权,牢牢守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防线的职业操守。

  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把王盛同志的先进事迹作为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生动教材,广泛开展向王盛同志学习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践行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提振精气神、增强执行力,自觉担负“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新使命,为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浙江实践,深入实施“八八战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两富”“两美”浙江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