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党员邱福夏投身青少年普法教育获全国殊荣
发布时间:2016-03-20   浏览次数:659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不懂法规,难成有用人才。营口市站前区建丰办事处新南湖社区关工委副主任老党员邱福夏,退休前曾任市商业学校校长。退休后,源于他对教育和孩子的特殊感情,72岁的他义不容辞地担任了新南湖社区关工委副主任的职位。五年来,邱福夏勤勤恳恳工作,从法制教育入手,精心培养教育青少年,使新南湖社区成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宽阔舞台,他本人近日被授予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辅导员。

这几年,邱福夏不断从报刊、电视上看到一些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消息每条新闻都将他的心紧紧揪起。他常说,“青年走向社会的第一步最要紧,如果没有法制观念,就不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甚至会因为一时贪欲而误入歧途,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他利用社区的“道德讲堂”组织开展多种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

每年的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他都会利用这个机会向青少年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制精神。去年的法制宣传日,他为南开小学学生开设了“法制在心中,共圆中国梦”法制宣传教育专题知识讲座。他利用现场让小学生扮演角色的方法,有针对性教育小学生“独自在家有人敲门怎么办”、“被人殴打后怎么办”、“有人拉你去打架怎么办”等常见而实用的小知识,使孩子们在表演中学习,在学习中感悟。       

邱福夏认为,法制教育不仅要讲案例,还要对孩子们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青少年从根本上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他经常深入学校、班级,与领导、教师切磋教育事宜。每年3月5日学雷锋纪念日,他带上社区“五老”志愿者和少年儿童一起参加学雷锋活动;4月5日清明节,他和退伍军人老战士一起到学校讲革命传统,缅怀为国家和民族抛头颅、洒热血的先烈;八月十五中秋节,他与老同志一起到社区和少年儿童同歌共舞,共庆传统节日。

在进行法制教育过程中,邱福夏不仅言传身教,而且注重因材施教。他在长期教育下一代的实践中,总结出了“三心”的作法,即在思想上正面引导,做学生的知心人;在学习上,热情帮助,做学生的有心人;在生活上热忱关爱,学生的贴心人。

社区有一名男孩小阳,因学习不好经常被其父母打骂。处于叛逆期的小旭渐渐变得脾气暴躁,小小年纪不仅染上了吸烟、喝酒的恶习,还时常因一言不对他心思就与同学打架,成为了老师同学们眼中的“问题少年”。了解到这一情况后,邱福夏主动上门劝说,但都被小阳的父母拒之门外。在这种情况下,邱福夏开始潜心研究相关的心里知识,多次利用午休时间去学校找小阳谈心,进行心理疏导。刚开始,小阳很反感,认为是在找他毛病,扬言要教训他。但邱福夏的不离不弃终于感动了他,小阳同学终于思想上有了转变,不再吸烟喝酒了,学习成绩也有了显著的提高。小阳的父母在看到孩子有如此大的转变,感动不已,对孩子也不再“动武”了,家庭氛围变得和谐起来。

邱福夏还在社区开展了“帮助贫困生重返校园”,对社区内孤儿和特困单亲家庭孩子开展爱心助孤系列活动;他组织“五老”开展了“帮教结对”活动,建立了四个以“五老”骨干为主体的帮教小组,帮教失足和后进青少年,取得了明显成效;组建了网吧义务监督员队伍,对社区两个网吧全天候进行监督。

在孩子们的眼里,邱福夏是位好老师和慈祥的长辈。而在邱福夏的心中,孩子们是家庭的希望,国家的未来。他常说,“把孩子们教育好了,就是最大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