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把握落实“两个责任”的内在逻辑
发布时间:2016-04-22   浏览次数:627

准确把握落实“两个责任”的内在逻辑

  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指出,“要准确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间的关系,明确内涵、厘清责任”,强调落实好“两个责任”。对各级纪委而言,坚守监督执纪问责的定位,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就要从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入手,在监督执纪问责中推动建立权责明晰的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体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深化认识,从抓党委主体责任入手强化监督责任的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是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的重要前提。主体责任履行得越到位,就越能在推进本地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上形成强大的示范效应,传导压力,推动纪委更好地履行监督责任。同时,为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创造条件又是主体责任的基本内容,是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具体表现。因此,纪检监察机关抓监督责任落实,必须以抓好主体责任的同级党委作坚强后盾。还要从抓下级党委主体责任入手,教育引导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增强履行主体责任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为纪检监察组织落实监督责任奠定基础。

  创新方式,积极构建符合地方实际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纪委落实监督责任,还体现在保障主体责任的落实、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上。要明晰“两个责任”内容和边界,明确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确保做到该党委安排部署的工作不由纪委去安排部署,该由党委主抓的制度规定不以纪委的名义出台,该以党委牵头推进的工作不以纪委唱独角戏,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要创新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机制,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行之有效的监督评价机制,进一步形成党委一把手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体系。创新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机制,通过区分不同的责任主体“量身定制”责任清单,明确落实基层党委主体责任的工作措施、数量指标、完成时限等内容,打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最后一公里。

  严格追责,以监督责任的发挥促进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纪委坚守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定位,要把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作为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责任的切入点,不断探索督促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有效方式、监督主责部门正确履职的有效途径。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通过多种形式的日常监督检查,经常性地督促党委书记抓住主体责任不松手,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不缩手。纪委书记要带头履行监督执纪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在追究当事人违纪责任的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靠责任追究来强化责任意识,倒逼责任落实。要加大对主体责任追究的警示曝光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不断拧紧落实主体责任的“螺丝”,严防出现党委主要领导“只挂帅不出征”的现象。(作者张宏琴系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