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两项法规 德规刻印在心
两项法规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有机统一,坚持他律与自律相结合,让法治与德治相得益彰。作为党委书记,必须牢固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新理念、新标准,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刻印在心、落实在行。
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准则》仅281字,要义明确、一目了然,向全党提出“四个必须”和“八条规范”,集中展现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充分彰显了中央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真正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尺子的坚定决心。《准则》坚持正面倡导,为广大党员干部确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思想道德高标准;《条例》开列“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可触碰的“底线”。两项法规相互配合、相辅相成,既树立崇高的道德追求,又划定明确的纪律底线。党员领导干部要准确把握其中的精神实质和内在联系,牢记党纪严于国法,自觉将两项法规内化为做人干事的基本遵循和行动标尺。
增强行动自觉,遵循践行行为准则。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党委书记,要将两项法规作为从政用权的行为准则、纪律防线,带头践行做好表率,推动贯彻落实。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牢记自己是党的人,做到服从党的安排、听从党的指挥、贯彻落实好党的方针政策,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坚定理想信念,坚守精神追求,坚持不懈地加强主观世界改造,补足精神之“钙”,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抓住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思想根本。要坚持严以用权,讨论讲民主,决策讲程序,执行讲纪律,坚持秉公用权,为党用权、为民用权,任何时候都不能让权力的行使偏离党和人民的利益。要把握好小事小节,坚持党纪严于国法,守住纪律规矩的底线,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抓早抓小。
落实主体责任,挺纪在前言出纪随。把纪律挺在前面是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的总结和提升。党委书记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要牢记政治责任,贯彻执行好两项法规,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要抓学习懂规矩,把落实纪律规矩要求与巩固“四风”整治成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广大党员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把道德律令牢记在心上、落实到行动中,为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风清气正氛围。要抓执行守规矩,上行下效,层层传导压力,促进各级党组织书记严格执行好《准则》《条例》,注重道德感召,强化纪律约束,真抓真管、严抓严管,以“他律”促“自律”,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言出纪随、落到实处。要抓问责“立”规矩,抓好问责、敢于问责、善于问责,支持和督促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通过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以零容忍态度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真正把纪律和规矩严起来、执行到位。
(作者黄建平系福建省永安市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