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语学院学生第四党支部
[党日活动]学生第四党支部开展“典亮青春,护航成长”民法典宣传的党日活动
——外语学院学生第四党支部
活动时间:2025年5月22日
活动地点:3218教室
活动主题:“典亮青春,护航成长”民法典宣传活动
参会人员:全体学生第四党支部成员
写稿人:孙瑾雯
主要内容:
2025年5月22日,外语学院学生第四党支部成功举办了以“典亮青春,护航成长”为主题的民法典宣传党日活动,旨在帮助大学生深入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为同学们的青春成长之路保驾护航。
活动伊始,支部积极分子林昭毅为大家播放视频并向同学们介绍了民法典的重要地位与基本构成。活动过程中还插入了民法典宣传微视频,以生动形象的方式进一步加深同学们对民法典的认识。
在“民法典如何保护我们”这一环节,活动聚焦于与大学生息息相关的法条内容。在规范校园贷与合同风险方面,明确禁止高利贷,规定校园贷年利率超过LPR四倍的部分无效,同时指出电子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霸王条款”可主张无效,为大学生在面对各类合同问题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在保障财产权方面,明确了父母提供的学费属赠与,学生享有支配权,暑期工、实习工资受法律保护,学校因管理不善导致财物被盗需承担相应责任。在侵权责任方面,规定了校园人身伤害、网络侵权的赔偿与救济途径,如未成年大学生受伤害学校未尽管理职责需赔偿,遭遇人肉搜索、诽谤时可要求平台删除信息并起诉侵权者。在婚姻家庭与继承方面,强调了婚姻自由,禁止父母强迫大学生结婚或干涉离婚,大学生作为继承人享有平等的遗产分配权。
为了让同学们更直观地了解如何运用民法典维权,活动还通过具体案例进行了深入分析,这些案例让同学们深刻认识到民法典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作用。此外,活动还设置了互动问答环节,通过一系列与民法典相关的问题,进一步激发了同学们的学习热情,巩固了大家对民法典知识的理解和记忆。
在活动的最后,党支部还向同学们分享了一些生活中的民法典小知识,如八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打赏”行为的法律效力、自然人选取姓氏的规定、不明抛掷物致害责任的承担、见义勇为免责条款等,让同学们对民法典有了更全面的了解。
通过本次民法典宣传党日活动,外语学院学生第四党支部成功地将法律知识带入了同学们的日常生活,让民法典真正走进了同学们的心中。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这次活动,不仅学到了许多实用的法律知识,还增强了自身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今后将更加自觉地学法、守法、用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青春在法律的护航下茁壮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