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下午,大数据与软件工程学院党委在4212召开党委会,讨论李谦同志严重警告处分的决议。
1、党委委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对李谦同志的错误行为进行分析讨论。
2、对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六条中第二项和第三项中的规定,以及党支部提交的决议,党委会一致同意党支部提交的决议决定,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提交校党委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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