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受表彰 我校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获宁波市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04-05-14   浏览次数:13
 

   

4月30日,宁波市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劳模表彰大会在市联谊宾馆隆重举行,市委书记巴音朝鲁作重要讲话,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毛光烈主持会议,市领导徐福宁、陈勇、王卓辉、郁义康、程刚、余红艺出席。

  会上表彰了2001—2003年度我市劳动模范和模范集体。我校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作为模范集体受到了表彰,被授予宁波市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我校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自成立以来,全体工作人员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转变观念,坚持“以生为本”,适应高等教育大众化和改制高校的实际,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高校学生工作的新模式,创立了融“管理、教育、服务、发展”于一体的全新工作模式。
    本着“让学生成才、请家长放心”的宗旨,学校强化服务意识,建立“阳光大厅”,以学生的发展需求为工作的第一信号、以满足学生的需求为工作的第一标准、以实现学生的发展为工作的第一目标、以维护学生的权益为工作的第一职责,深受学生欢迎。对这一高校学生工作的新载体、新模式,《求是》杂志、《中国教育报》曾作过专门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