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校中层干部、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申领因私护照(通行证)后,应及时报组织部登记,实行集中保管。
2、全校中层干部和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申请办理因私护照(通行证)时,须在学校OA系统(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3、全校中层干部和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领取出国(境)证件后,在回国(境)后10天内,须将所持证照交回组织部保管。
具体流程如下:
学校OA系统——(流程待办任务)——(工作流)——(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提出申请并打印承诺书(须详细注明出国境目的地、时间)——部门领导审批——组织部审核——校级主管领导审批——借用护照——归还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