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和党员教师联系寝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3   浏览次数:324

各分党委(党总支):

进一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贯彻落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学校文明寝室建设的通知》和《宁波市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等有关精神,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及党员教师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优势,进一步强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全覆盖工作,密切师生关系、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维护校园文明安定、社会和谐稳定,以良好的精神风貌迎接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的召开,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领导干部和党员教师联系寝室工作。

一、人员范围

1.学校领导

2.中层干部

3.党员教师

4.辅导员、班主任(纳入岗位工作职责)

二、工作内容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省委及学校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

2.通报学校事业发展、重点工作进展等情况,认真听取学生对学校发展、改革、稳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对学生学习、工作和生活进行指导,帮助学生解决思想、学习、工作、心理以及生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4.指导学生制定寝室文明公约,督促学生按照学校文明寝室创建标准,认真做好寝室内务卫生、个人文明礼仪,寝室安全等工作。

5.关心家庭经济困难、专业学习困难以及心理问题等特殊学生群体,做好排忧解难和真情帮扶工作,切实体现“知情、解忧、暖心”。

6.协调师生关系、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预防并及时处理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突发事件。

三、工作要求

1.全体领导干部和党员教师应以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做好此项工作,深入宿舍,通过组织寝室团体活动、面对面谈心谈话、电话、电子信箱以及微信、QQ群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加强与学生联系,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帮助他们解决在学习、生活过程中遇到的困惑与困难,成为学生成长的良师益友。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学生座谈会,每月至少走访寝室一次、与每位学生谈心一次。

2.对在联系寝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与学生所在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及相关职能部门沟通交流,并探讨解决办法。做好预防、控制工作,避免重大事件发生。

3.干部教师在每次走访、座谈及开展活动后要及时填写好《干部教师联系学生寝室工作手册》,学年末要做好联系工作小结,并将相关材料交所在学院或学校党委组织部。

四、考核评价

联系期满,党员教师由各分党委(党总支)组织考核评价,干部由党委组织部组织考核评价。评价方式包括查阅原始记录(走访寝室登记表、座谈记录等)、总结,听取学生、辅导员、宿舍管理人员的反映,结合所联系寝室文明创建成绩。评价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包括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的重要指标,为评优评先以及职称晋升、干部选拔任用提供依据。党委组织部、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将对该项工作进行抽查,纳入对分党委(党总支)的年终考核。

五、工作安排

1.各学院党委(党总支)按学生寝室数、干部教师数确定干部、党员教师所联系寝室数量。学校领导、机关中层干部名单由校党委组织部分配到各学院,再由各学院安排其所联系寝室。原则上要求每个学生寝室至少有一名联系教师。

2.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应事先做好干部教师所联系寝室房号、学生名单等准备工作,并告知学生相关事项,必要时组织见面会,向学生介绍联系人。

3.干部教师联系学生寝室以一学年为一个联系期,其间因特殊原因需调整的,须报学院党委(党总支)同意,学院党委(党总支)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联系期满,各学院党委(党总支)根据本学院学生寝室变化情况作相应调整,并报校党委组织部。调整在每学年第一个月内完成。

4.请各分党委(党总支)按要求及时报送学校中层以上干部联系寝室安排,并于330日前将学院《教师联系学生寝室安排表》(见附件)发送至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丁守年(882222634)老师。

工作开展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和问题,欢迎来人来电咨询。

联系人:陈如栋(88222478),张孝永(88222450

浙江万里学院教师联系学生寝室安排表.xls

                                 党委组织部

                              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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