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选拔生物与环境学院中层干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11   浏览次数:788

各分党委(党总支),各单位、部门:

因工作需要,按照《浙江万里学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暂行办法》(浙万院党(20167号)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在生物与环境学院开展选拔中层干部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职数及岗位:

生物与环境学院中层干部1名,学院副院长或学院党委副书记;

二、岗位职责及基本条件:

(一)岗位职责

1.学院副院长

协助二级学院院长分管教学、科研或其他管理等工作。

2.学院党委副书记

协助二级学院党委书记分管党建、学务等工作。

(二)基本条件

除符合《浙江万里学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暂行办法》(浙万院党〔20167号)第七条、第八条有关规定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学院副院长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技术专业职称;

2)年龄45周岁以下(197111日以后出生);

3)有一定的基层管理工作经历。

2.学院党委副书记

1)中共党员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技术专业职称;

3)年龄45周岁以下(197111日以后出生);

4)有一定的基层管理工作经历。

二、选拔程序

1.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

组织推荐:各分党委(党总支)、各单位、部门可向学校推荐中层干部人选,经组织讨论研究后填写《浙江万里学院中层干部选拔报名登记表》等推荐材料,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党委组织部。

个人报名:符合条件并有意愿者填写《浙江万里学院中层干部选拔报名登记表》交至学校组织部。

2.组织推荐方式:学校安排人员到相关单位、部门开展推荐动员工作,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出有关要求,以无记名填写推荐票方式进行书面推荐;同时安排人员进行个别谈话推荐。

3.党委组织部协同相关部门对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资格审查。

4.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面试答辩;在综合分析面试答辩等情况的基础上,报学校会议确定考察对象。

5.由考察组对进入考察程序的中层领导干部人选进行考察。考察组通过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广泛深入地了解考察对象的情况;同时就考察对象的党风廉政情况听取纪委等相关部门的意见;

6.考察组根据考察对象在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以及主要缺点和不足,写出书面考察材料,提出任用建议方案报学校确定拟任人选。

 7.对学校会议确定的拟任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8.对经过公示符合条件的拟任人选,由学校发文任命,试用。

9.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在确定考察对象和确定拟任人选环节暂缓个别中层干部职位的选拔工作。

三、时间安排

序号

时间进程

工作安排

1

511-516

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

2

517-522

资格审查、面试答辩、确定考察人选

3

523-525

组织考察

4

526-530

公示任命

报名地点:行政楼106室(学校党委组织部)。请在516日下午4:00前填写《浙江万里学院中层干部选拔报名登记表》送交党委组织部并发送电子邮件(邮箱:zzb@zwu.edu.cn)。

联系人:石美琦,电话:88222288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带头讲党性、讲正气,顾全大局、严守纪律,自觉服从组织安排,积极配合做好本次选拔部分中层干部工作。

(二)相关单位、部门要严格工作程序,按规定程序操作,确保选拔结果公正。

五、纪律与监督

按照《浙江万里学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暂行办法》(浙万院党〔20167号)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本次选拔任用工作由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部进行监督,同时接受各级组织和广大老师的监督。

  附件:浙江万里学院中层干部选拔报名登记表.doc

  

党委组织部

2016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