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高标准 立足严要求
发布时间:2016-04-29   浏览次数:667

明确高标准 立足严要求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全体党员定出了高标准和必须坚守的底线,体现了从严治党的要求,提升了党内法规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对我们党的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我们要把学习贯彻两项法规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进一步明确高标准,立足严要求,做到“五个坚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坚持立根立德、固本培元,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全面从严治党,靠党章党规党纪,靠理想信念宗旨,必须确立高标准,树立高尚道德追求。《准则》作为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为广大党员干部确立了思想和道德的高标准。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员的“根”和“德”,理想信念坚定,百毒不侵;理想信念动摇,百病丛生。学习贯彻《准则》,就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经常对照党章和“三严三实”要求检查反省,补足精神之“钙”,修身立德,固本培元,挺起精神脊梁。要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坚持做到对党绝对忠诚,毫无二心,创造性地为党工作,为人民谋福祉,任何情况下都与党同心同德。

  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牢牢守住党规党纪的底线。国家法律是公民的底线,党的纪律规矩是党员的底线,两者不是一个概念、不能混同。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靠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党的先锋队性质和执政地位,决定了党的纪律必然严于国法。回顾我们党走过的辉煌历史,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特有的光荣传统和政治优势。延安时期,我们党就提出厉行廉洁政治的主张,并颁布了一系列惩治贪腐的法规制度,严肃查处了肖玉璧、黄克功等违纪分子,深入开展“整风运动”,形成了“只见公仆不见官”的社会氛围,“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最终取得了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伟大胜利。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一靠理想,二靠纪律”,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王岐山同志多次强调,要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新修订的《条例》突出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列出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张负面清单,明确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是不可触碰的底线。学习贯彻《条例》,就要唤醒广大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让我们明白应该摒弃什么、防范什么,从而更加严格地约束自己,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自我要求要更高、自我约束要更严、自我舍弃要更多,严格对照《条例》说话做事,确保一言一行合纪合规。要高举《条例》这把戒尺,严肃查处违纪党员干部,从反面典型中汲取教训,警钟长鸣、举一反三,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

  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更加注重细节小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名领导干部的蜕化变质往往就是从生活作风不检点、生活情趣不健康开始的,往往都是从吃喝玩乐这些看似小事的地方起步的。”《准则》和《条例》给出的规定和要求都是具体入微的、有形可照的,我们每一名党员都要对号入座,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即行即改,防微杜渐,有病就早治,发现问题就早处理,不能养痈遗患。当前,要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诫勉谈话等方式,该提醒的提醒、该教育的教育、该处理的处理,经常性地“咬耳朵”、“扯袖子”,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防止“好同志”蜕化为“阶下囚”。要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勇于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随时坚持真理,随时修正错误。

  坚持当好标杆、向我看齐,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贯彻《准则》和《条例》,要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要“正人先正己”,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特别是一把手要有“当好标杆、向我看齐”的政治勇气,敢于向自己叫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模范执行《准则》和《条例》。要带头履行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把抓好两项法规的贯彻落实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亮剑,层层传导压力,让《准则》和《条例》在圣地延安落地生根。1940年,毛泽东同志在延安向全中国、全世界自豪地讲延安“十个没有”。时过70多年,如今我们对照检查,发现差距还很大。我们将坚持从延安精神中汲取从严治党的力量,从维护革命圣地形象的高度做起,从党员领导干部抓起,切实把从严管党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再现延安时期“十个没有”的清明之风。

  坚持严格执纪、敢于问责,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而规章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只有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查处违反“六大纪律”的行为,才能让纪律的“高压线”真正“带电”发威,使那些心存侥幸的人不敢任性用权、恣意妄为。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们在强化党员领导干部自律的同时,还要注重他律,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彻底根除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业主责,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加大对违反《准则》和《条例》问题的查处力度,进一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同时,还要广泛树立遵规守纪、廉洁自律的“延安模范”,让各行各业都有自己学习的榜样、赶超的标杆,努力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陕西省委常委、延安市委书记 徐新荣)